| 【中國信息產業網】人大代表楊震:促進互聯網+環境中分享經濟的健康發展 |
| 發布時間: 2017-03-03 瀏覽次數: 1921 文章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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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全國人大代表、南京郵電大學校長楊震今年的兩會議案對外披露,建議促進互聯網+環境中分享經濟的健康發展。 楊震分析稱,隨著移動通信設備、移動互聯網的日益普及,社交網絡的日益成熟和“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分享內容已不再局限于虛擬資源,而是擴展到房子、車子、票子等消費實體。“分享經濟”粉碎了原有的生產關系,動搖了傳統行業的地位,一些來自傳統行業的競爭對手,會以違法為由裹脅政府將創新扼殺在搖籃之中。 他指出,當前“分享經濟”主要面臨監管模式、信任查詢、法律規范等三大障礙,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二是要放開政府采購門檻;三是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四是要建立專門財稅體系。 以下是議案全文: “分享經濟”也稱之為點對點經濟、協作經濟、協同消費,是一個建立在人與物質資料分享基礎上的社會經濟生態系統,是在互聯網上興起的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隨著移動通信設備、移動互聯網的日益普及,社交網絡的日益成熟和“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分享內容已不再局限于虛擬資源,而是擴展到房子、車子、票子等消費實體。以滴滴出行為例,分享出行行業的發展正在推動國內經濟轉型,目前滴滴出行平臺已擁有3億注冊用戶,近1500萬注冊司機,日完成訂單量已經突破超過1400萬,服務涵蓋出租車、專車、快車、順風車、代駕、巴士、試駕和企業級等多個垂直領域。“分享經濟”粉碎了原有的生產關系,動搖了傳統行業的地位,一些來自傳統行業的競爭對手,會以違法為由裹脅政府將創新扼殺在搖籃之中,據了解,當前“分享經濟”主要面臨的問題有: 一是監管模式障礙。“分享經濟”是全民參與的商業模式,政府的監管對象變得無限龐大,“分享經濟”涉及信用、稅收、保險、執照與認證,以及政府如何操作等各個方面問題,一些傳統的監管模式可能已經不適應時代所需。 二是信任查詢障礙。目前我國還沒建立起相對完善的信用體系,法院、交通行業、金融行業已經建立的信用數據主要掌握在各自部門,“分享經濟”供需雙方無從了解對方的信用情況,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分享經濟”發展。 三是法律規范障礙。當前,“分享經濟”相關新型經濟活動在應用于現有法律和規范時存在模糊邊界,相關的保險、政策等沒有涉及“分享經濟”內容,如在Uber、滴滴出行等拼車模式中,如車主出現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車主是否會被交管部門認作黑車等問題在相關法規政策也沒涉及,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分享經濟”的發展。針對以上問題,建議: 一是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整合分散在各個部門的信用信息,利用已有的認證系統為“分享經濟”服務進行認證;要培育專業的信用服務公司,作為第三方對分享平臺及其客戶提供信用評級服務;要將“分享經濟”交易中的誠信者和欺詐者納入信用體系建設目錄,并對信用極差的個人或企業進行適當披露。 二是要放開政府采購門檻。隨著“分享經濟”的成熟,建議政府更新政府采購架構,讓拼車和短租房等分享經濟平臺率先進入政府采購體系,此外政府還需要研究其他各領域所需的資源是否可以用“分享經濟”的資源進行代替,以進一步節約財政資金。 三是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重點在“民商法”領域中與分享有關的法律條款中增加有針對性的法規內容;還要根據現行市場法律體系,對分享對象的資質進行審查、對網絡點對點支付帶來的征稅問題和交易標的物的質量評價、“分享經濟”中的交易行為進行規范,以保護交易雙方和政府的合法權益。 四是要建立專門財稅體系。稅務管理部門要制定“分享經濟”的納稅指導意見,指導“分享經濟”使用者計算應該繳納的稅額;建議政府優先受理人民團體或社區推動的分享設施建設申請,對于社區或企業共建的文化性、娛樂性的全民分享性基礎設施項目,提供財政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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