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16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當前,移動互聯網新技術快速演進、新應用層出不窮、新業態蓬勃發展,工具屬性、媒體屬性、社交屬性日益凸顯。與此同時,移動互聯網安全威脅和風險日漸突出。面對新形勢新挑戰,移動互聯網發展管理工作還存在一些短板:體制機制有待完善,法制建設仍顯滯后,政策扶持力度不夠,自主創新能力不足,核心技術亟須突破等等。這些問題已經制約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必須高度重視、抓緊解決。
《關于促進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近日正式印發,明確將從“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升級,支持中小微互聯網企業發展,升級網絡安全水平”等方面著手,進一步推動我國移動互聯網發展。
《意見》提出,要建立完善與移動互聯網發展相適應的市場準入制度,健全電信業務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同時,開放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電信領域競爭性業務。
移動互聯網發展依賴核心軟硬件的突破?!兑庖姟芬螅瑢σ苿有酒_發,智能傳感器等技術成果轉化等技術短板要集中攻克,尤其是針對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新興技術必須加快布局。
針對5G技術應用,《意見》則進一步明確,要統籌推進標準制定、系統驗證和商用部署。按照時間表,我國將于今年展開5G網絡第二階段測試,2019年啟動5G網絡建設。中國移動總裁李躍說,“今年中國移動會開展較大規模的5G外場實驗,我們希望在2018年能夠推動5G的試商用,規模實驗和試商用,2020年實現全國范圍的5G商用?!?br /> 防范移動互聯網安全風險,也是其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互聯網個人信息倒賣問題突出,依靠互聯網進行造謠、詐騙等違法犯罪也層出不窮。《意見》明確,要加大對網絡違法犯罪、偽基站、惡意軟件的打擊力度。工信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范斌介紹,今后要從源頭上對利用偽基站、非法網站侵害用戶權益的行為進行圍堵。
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王春暉對此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王春暉:首先,出臺《關于促進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的背景是在過去10年里,固定互聯網的消費一直處于增長的狀態,但是從2015年開始,移動互聯網的消費遠遠超過固定互聯網,現在已經成為了主要的互聯網的接入手段。全球平均每天的移動互聯網使用時間已經達到了80分鐘,71%的互聯網消費都來自于移動互聯網。2016年60%的互聯網消費基本上是來自移動互聯網,所以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快速演進,特別是新技術、新應用的層出不窮,在生活和工作上,移動互聯網都給越來越多的人帶來了便利。
但是這個《意見》也提到,移動互聯網最近這幾年發展的很不平衡,主要表現在八個方面:第一,整個移動互聯網的創新機制和法制配套不完善;第二,移動互聯網的法制建設、法制實施仍舊滯后;第三,整個產業的支持力度還不是很強;第四,行業的自主創新能力還是不足;第五,缺乏核心技術;第六,整個互聯網的管理還是薄弱,沒有形成合力;第七,移動互聯網企業主體的責任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第八,最關鍵的就是網絡安全的問題,特別是近幾年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層出不窮。
所以就移動互聯網的有序發展,我想從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個方面,我們一定要推動移動互聯網的創新。第一,原來我們是先辦許可,然后再辦營業執照,這次《意見》規定,我們可以先辦營業執照,登記完了再去辦許可。第二,加快基礎設施的建設是關鍵。我們目前要深入普及4G業務,尤其是除了大城市,我們也要讓邊遠城市的百姓們享受到4G的信號。第三,我們一定要加快科研創新,科研創新包括四個方面:分別是移動芯片、操作系統、智能傳感器和位置服務,這四大核心技術一定要有所突破。第四,我們要推動企業上下游的融合,也就是以大的電信運營商和互聯網公司帶動小企業的發展,從而形成整個產業鏈上下游的合作創新和協同創新,這才是互聯網創新的發展之道。
第二個方面,我們要加快互聯網的引領作用,最重要的還是“以大代小”?!耙源蟠 痹趺慈プ觯课艺J為就是從生產協作、開放平臺和資源共享這三個方面入手。
最后一個就是防范風險的問題。最近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發展戰略也發布了一個反電信網絡詐騙的藍皮書,藍皮書里面分析到,目前非法獲取用戶的身份信息、電話號碼已經形成了一條由源頭、中間商、非法使用人員組成的“黑色產業鏈”,所以現在確實已經到了必須要重拳出擊的時候了。
今年《網絡安全法》的實施是最大的亮點,關于對個人信息的保護,《網絡安全法》有兩個最重要的原則:第一,任何互聯網企業在收集和使用公民信息時,必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這三個原則。第二,它確立了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個人對自身的信息享有被遺忘權和更正權,如果用戶發現有網絡運營商違反法律和法規,收集了我的信息,我有權讓你刪除;如果我發現我的信息有錯誤,我也有權讓你更改。所以打擊違法的網絡犯罪活動是需要合力的。
最后,移動互聯網的健康發展一定要處理好創新和法治的關系,這是最重要的問題。移動互聯網的創新一定要建立在合規有序與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如果背離了這個原則,我們也就背離了移動互聯網創新的基本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