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近年來,校內使用無人機等航拍設備的情況不斷增多,容易因操作、使用不規范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為進一步規范管理,增強使用單位責任意識,依據國家《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空軍、江蘇省公安廳、中國民航江蘇安全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就相關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行全面登記。凡在校園內使用的無人機等航拍設備,均需填寫《南京郵電大學航拍設備持有登記表》向保衛處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的航拍設備不得在校內使用。
二、嚴格審批流程。各單位在校園范圍內使用無人機等航拍設備,須提前2-3天填寫《航拍設備使用申請登記表》(附件2),明確使用人及責任人,在《無人機飛行安全承諾書》(附件3)簽字并經保衛處審批后方可使用。
三、加強過程管理。使用無人機等航拍設備的執飛人及所屬單位要做好飛行前的安全性評估和可行性論證,實施飛行須與申報的時間、地點、航拍設備型號一致,使用期間要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不得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禁止窺探、干擾師生日常生活及隱私;禁止從事表演、競技、發布廣告、標語等;禁止在未經許可區域(場地)使用;禁止拍攝素材用作商業用途。
四、違規處理措施。無人機等航拍設備在飛行過程中應嚴格執行“7公斤以下、高度120米以下、500米范圍內可視飛行”的限制標準。如存在未經審批擅自使用、超限使用、與申請情況不符、影響校園安全秩序等情況的,保衛處在校園巡查過程中有權進行暫扣,并將違規情況進行通報;對嚴重違規、不聽勸阻、無理取鬧和故意制造事端的,將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請各單位于11月24日前填寫《航拍設備持有登記備案表》(附件1)報送保衛處消防科(仙林校區門診樓321室),電子版同時發至保衛處郵箱bwch@njupt.edu.cn。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25-85866119
附件:
保衛處
2022年11月10日

